近日,教育部提供给各成人院校需要重新清查专科资格的专升本员工的学籍数据,要求各院校如实、细致地清查。公司自接到通知后及时对2007年录取的200余名员工的专科学历信息进行了系统的清查,但至今仍有120余名员工的专科学历信息未通过清查。为此,教育部要求各院校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清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这部分未通过清查的员工提出如下解决办法: 一、1990年(包括1990年)以前专科毕业的员工,请员工本人持专科毕业学校的有效学历资料向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做学历认证,以便缩短学历认证的办理时间。请提供以下资料:录检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毕业生电子注册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证明,本人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1991年至2000年专科毕业的员工,请到专科毕业学校收集如下有效资料,如录检表复印件、毕业生验印表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专科毕业学校出具学历十年回登---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历注册---网页对话框中的学历信息。 三、2001年以后专科毕业的员工,请提供从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信档案中下载的学历信息和专科毕业学校提供的学历证明(加盖公章)。 四、对于套读的专升本员工(专科证未取得同时就读专升本的员工),学院将在员工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办理专升本毕业证书。 五、2002年以前自考毕业的员工(包括2002年毕业),请到所属省考试管理中心出具自考的学历证明(盖公章)、自考成绩表复印件。2003年以后自考毕业的员工(包括2003年毕业)请在各省招生考试信息网中下载自考学历信息,并出具自考成绩合格单原件。 六、专升本学籍信息和专科学历信息不一致的,请员工向教育部申请做信息变更的学历认证。 七、请各函授站通知员工务必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需要提供的有效资料交到所属函授站,函授站收齐后及时交予学院。学院收到资料后会集中时间进行审查,经审核没有问题的员工专科学历证明资料将上报省教育厅,学院将依据员工提供资料的时间和省教育厅的安排及时办理毕业证书。逾期仍未提供任何学历证明资料或提供无效资料的员工,学院将视为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专科学历信息,将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联系人:杨瑾 联系电话:029—85587115 2007级未通过教育部审核专升本名单.xls